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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把人世间人云己云的言论或者约定俗成的看法说成是真理,而把有悖于这种观点的老实话说成是谬论的话,那么,我要说,谬论有时比真理更大胆、更坦诚、更真实。其中,关于爱情与婚姻的关系,尤其如此;照一般说法,爱情是婚姻的基础,是婚姻的前提,我却不以为然.因为我们的爷爷,以及我们爷爷的爷爷,很少是在爱情的基础上结婚的,我们的父亲和我们不是照样出生了吗?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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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经时性来看,婚姻与爱情的寿命是不同的,爱情是短促的,婚姻是一辈子的事.我对爱情的短暂性,有一种近乎谬论的看法:你不要在活人身上找永恒的爱,永恒的爱只保存在死人那里。只有被死人带走的爱或者活人对死人的爱,才是永恒的。这就是说,你休想在两个同时活着的人身上找到永恒的爱。因为爱同一切事物一样,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,也要经历发生、发展和死亡的过程。而且,一般说来,爱的“寿命”比人的寿命还短,人的长寿必将靠死爱情。如果当年梁祝都活到百岁以上的高龄,那么可以断定,他们不闹离婚就算不错了,决不会一辈子都爱得那么死去活来,临终时也决不会有那样彩蝶双飞的殉情场面。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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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爱情,我还有一个近乎谬论的看法:爱不是维系家庭稳定的唯一条件,甚至也不是主要条件。维系家庭稳定的因素有三个,即经济因素、子女因素和情感因素。这三个因素在维系家庭关系中的重要性,呈依次递减的趋势。尤其是情感的因素很不稳定,它随时都可能发生变化。相比之下,夫妻长期磨合所产生的彼此包容的适应性以及生活方式的习惯性,在维系家庭关系中,比情感起着更大的作用。 这是因为结婚和恋爱是含义不同的两码事。恋爱是理智上的发疯,是灵魂上的触电,是肉体上的雷击,是情感上的癫痫。恋爱是梦一般的荒唐,是雾一般的朦胧,是野兽般的贪婪,是孩子般的冲动。恋爱如同生病,有时它不是预期的,往往是不由自主的,犯病时折腾得死去活来,退烧后又像受骗者那么悔恨和清醒。爱情就像鬼火,来无踪去无影,忽东忽西,飘逸不定。它说来就来,说去就去,不受任何限制,爱是绝对自由的。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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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此相反,结婚是一种理性的抉择,是一种契约的签定,它如同选择职业,人们一旦上班工作,就得按部就班的尽职尽责;同样,一旦结婚成家,就得以****(或者人夫)的角色出现,在家庭中尽本角色该尽的义务。只有一点与工作不同,那就是工作是有下班时间的,而作丈夫或者妻子是全天候的,一辈子都没有下班时间。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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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此,在家庭中寻找热恋中的爱情,无异于痴人说梦;在家庭中为爱情而斗争,最终争取来的,不是爱的小屋,而是爱的棺材爱情与婚姻是背道而驰的陌路人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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