莫言登台领奖那些天,我正履一个党校教师之责宣讲十八大,一直以来对莫言获奖这事本来就不甚关注,我这人做事经常不可救药地凭感觉,感觉上,这件事与我的距离应以光年为单位,故无论网络还是纸媒里的冲破天的喧闹依然离我远远的,我照样一日三餐,接打电话,收发短信,接受命令,也偶尔对家庭发号施令,晚上跟女儿视频,备我的课,读我的毛姆,写我的闲情文字……那天晚饭后,穿过客厅去阳台晾衣服,路过电视机的时候,莫非莫言这大名人抗议我对他获奖的冷漠?路过电视机的一秒种就把镜头切换到他在颁奖现场的发言,本没打算停下脚步,却如此巧合地让我听到他浑厚的男中音:……文学和科学相比较,的确是没有什么用处,但是文学的最大用处,也许就是它没有用处。
——我哪有值得人家莫言抗议的丁点价值,只不过那一瞬间,莫言的声音适时地送入耳鼓,他让“文学无用”使他的讲话余音袅袅。看,诺奖获得者就是不同凡响,人家就能把文学无用演绎到绕梁三日。我一时间真的就被“钉”在电视机前,以为他会继续讲下去,不想,人家果断地结束退场了。我就死心眼地琢磨开了:他究竟在说文学有用呢,还是无用呢。
在党校讲过多年的“文化建设”,经常在结束讲课之际引用前苏联一位作家的话:现代科技可以搬动一座喜马拉雅山,却不能使人类增加一分善良。最后就依此归纳为,把“增加善良”的功用,就交给文化吧。
文学究竟有什么用?愚钝如我也总是想不出一个清晰的令人满意的结局,但有一点可以肯定,这个世界上有的人以文学为装点,而有的却视为生命。文学的功用值得人们前赴后继的求索,甚至都搬到了诺奖的颁奖台,至少说明它是值得探索的,并且将永远探究下去,人们花给它的脑细胞几乎是与写作同等同量,由此可见,这样的探究无关结果,文学无论有用无用,作用大小,都不在重要,重要的是为文学无怨无悔的人们。
文学的功用被“拔”到诺奖的颁奖台上,说明它已不是小事,而是经常侵扰人们的一件大事,它耗费着人们的脑细胞,与秒针一同滴答
今天,陕西大才子方英文在博客里说,不管身在何处,只要能够坐下来写作,都是一个奢侈,冯唐则把文学奉为“宗教”,在我的小老乡大才女琴台那里,文学使她“脱贫致富、赢得挚友”,还是“灵修的最好方式”,她专职写字,甘做“腐女”,任窗外寒暑更迭车马喧嚣灯更红酒更绿,一个人拥了满室的宁静安详,一“宅”到底,这样的宁静、定力的直接结果就是她的文字天下无故,“腐女”的光华日月可鉴。
前几天,还在一篇忘记博名的文章里读到一个“又臭又硬”的女子的个人宣言:“说句欠扁的话,我每天最关心的是,自己有没有看书、有没有看有营养的电影,有没有知识上的长进,有没有新的观点……只要我确定自己不断变得更讨自己喜欢,我就会觉得很安全。让自己变得更好,不是为了讨好男人,而是为了讨好自己。”
还有更绝的,河南女作家傅爱毛在她的小说中写过各种各样的“死”,她竟然说: 我老是想,在棺材捉住我之前,我要送出自己的玫瑰。这个玫瑰代表我对世界的爱,送不出玫瑰我是不死心的……我觉得我所有的一切,必须和文字遭遇,不然生命没有一个表现的形态。
文字里大抵是植入了一种魔吧,让世间的这一类人生生死死,欲罢不能。无论哪一类的艺术家大多自负得惊人,他天生是个唯我论者,世界只为让他操练创造力而存在。他仅以部分的自我参与生活,从不全身心地体会人之常情——这常常让他显得很无情。我这个凡事愿逮感觉的人,在这个世界转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圈,最后还是从文字里找到了油画里那种天使般飞翔的感觉。我的偶像毛姆是这样定义写作的:有写作的人生是美好的。我以为他老人家会用“迷醉”二字,终究还是我浮华了,一个“美好”,足以囊括文学的全部要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