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笑死人的离婚理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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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6-17 15:06:4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晕乎乎 于 2009-6-17 15:49 编辑

美国犹他州普莱士有一个男子诉请法院判决他和妻子离婚,理由是"她在我们床头上方的墙壁上,挂了她4个前夫的照片"。
  新墨西哥州罗文市一个妻子向法院诉请离婚,理由是行伍出身的丈夫"要我称他为'上校',而且每次看到他都得向他敬礼。"


  科罗拉多州卡农市一名妇女要和她丈夫散伙,理由是他每次开车载她出门,如果遇上他的前任女友,他就会命令她伏下身子躲起来。

  南科罗拉多州贝奈斯维市一名聋子要求和妻子离婚,理由是她每次和他说话她都指手划脚。

  俄克拉马州尼德市一名妻子控告丈夫吝啬成性,理由是他坚持要她戴他的旧假牙。

  缅因州文斯洛普市一丈夫要求和妻子离婚,因为"她总是在婆婆来看我们时,才戴耳机"。

  北达科他株拉一名伤透了心的妻子表示,非离开"那个没良心的"不可,理由是,在她生病期间,他居然叫葬仪社的人来看她,而且还订了一些花环。

  威斯康星州普拉维一名丈夫诉请离婚,理由是他妻子搭机外出旅行,保险公司将她买的保险受益凭证寄回家,他接到一看,受益"人"居然是他家的那条狗。

  罗德岛克兰斯的一名妻子向法院提出控诉说,他的丈夫沉湎于凶杀案小说,每天晚上,他都要照书上的情节演练一遍。他经常叫醒她,叫她躺在地板上,模仿尸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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